(一)推荐对象
我校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中组部“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中原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等入选者可不占指标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 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 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 45 周岁(含)以下。
二、推荐名额
河南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文件规定的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要求,择优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三、数据采集及要求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本次选拔工作继续使用“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管理系统将于2019年3月20日开通。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请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提交的《登记表》纸质版要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正反双面打印(一式2份)。
四、报送材料内容及整理要求
符合条件人选请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规范整理各项上报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项目等需要提交原件以供查验。
各单位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核,并提供推荐人选的推荐报告(1500字以内,加单位公章)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单位请于3月29日前将推荐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综合楼1502办公室。
附件:
人事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