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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0 阅读量: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教办高[2018]136号)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对国内访问学者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我校2018年国内访问学者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种类

此次国内访问学者为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为教育部资助部分经费的类型。

二、选派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我校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

(三)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1.推荐名额: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名额为1人。

2.资助额度: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学期间所需经费由教育部资助8000元(直接拨付至接收学校),其余经费学校按比例报销。

四、推荐程序

1.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推荐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申报。

2.推荐人选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上查阅、确定接收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信息,并下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为提高录取率,不浪费指标,申请者应事先与导师联系沟通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推荐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4.各申请人请于4月10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及纸质版3份)报至人事处。

5.学校审核、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派出手续。

五、咨询电话 3011857


人事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