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3 阅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147号)及《河南省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文件精神及信阳市教育局和浉河区教体局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我校2018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4月份开始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学籍在我校的2018年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限普通高招师范类);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及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师范专业毕业生请关注信阳市教育局官网和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5.体检合格。

6.在校期间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参加教育实习,且成绩合格。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日程安排

1.4月3日至9日:报名登记。拟申请者以班为单位在所在二级学院报名,专业分方向的请标注上专业方向(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汇总完毕后,签所在学院公章,报送学校人事处。电子档案发送至hrrsb@163.com。

2.4月10日至4月27日:网上申报(申报时间段按照中国教师资格网公布时间的执行)、材料准备、材料整理等(材料整理见附件2)。

3.4月16日至24日: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5月2日至4日:各学院网络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并提交审核结果(登陆网址、用户名、密码人事处统一分配)。

5.5月14日至16日:提交材料。各学院以班为单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若所在班级有放弃不申请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者,请汇总不申请原因(见附件3)经班主任签字加所在学院签章后一并随材料报送人事处。

6.5月25日至6月30日,教育行政部门审验教师资格申请材料。

7.7月1日至7月20日:证书办理及发放。

 三、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网报成功后打印,A3纸)。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2份(A4纸,所在学院党总支签章)。

3.《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1份(人事处提供,A4纸)。

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5.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6.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原件盖所在学院公章)。

7.与网报同底版1寸彩照1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专业班级)。

8.班级汇总的个人网报号1份。

 四、咨询电话:3011857

附件:

1.信阳学院2018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情况统计表

2.材料整理要求

3.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