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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信阳学院2019年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4 阅读量:

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职称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我校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学历,符合相应申报要求人员。

二、职称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4)一式3份。

2.《评审简表》及电子txt文件(命名格式:“申报专业+单位+姓名”);《评审简表》必须使用河南职称网“软件下载”栏中“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规范录入、打印。经学院、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等部门审核签名、盖章后,上交人事处。

3.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历认证要求的另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4.《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5)一式2份。

5.《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审核表》(附件6)、《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审核表》(附件7)、《职称评审科研业绩审核表》(附件8)。

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及检索页。外文论文注明被SCI、EI收录的,要求提供专业检索机构检索收录证明。

7.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结项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科研项目”方面的申报材料,要求支撑材料完整,须附立项通知、结项证书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8.申报高校教师系列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实验人员系列需提交2份实验教案。

(二)电子化材料

证件照、各类证书论文论著、科研项目文件、科研奖励文件(证书)、专利文件(证书)、申报职称课时量统计表、申报职称科研业绩信息表。

(三)材料整理要求

1.纸质材料整理

纸质材料按照申报基本条件材料、评审材料两类用档案袋分装。档案袋封面附上与材料摆放顺序一致的目录,论文、著作、教案等可不装档案袋。所有整理好的档案袋与论文等采用有拉链的布袋统一封装。袋外标明“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申报职称级别”。

申报基本条件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审核表》、《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审核表》、《职称评审科研业绩审核表》。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顺序相同,分别用燕尾夹固定。

评审材料包括:《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论文(篇目须在目录部分划线标识,所在正文部分折页并夹放检索页)、著作、项目、奖励、教案等材料。

2.电子材料整理

申报人需将参评材料原件进行数码扫描或拍照后转换为清晰的PDF格式或JPEG格式图片,在兼顾清晰度情况下为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建议将每页原始图片的像素控制在1440乘以900左右,数量容量控制在100KB以内;对于内容页数超过10页的单个著作、研究报告类成果,可使用与纸质原件材料内容、版式一致的WORD、WPS等电子文本直接转换PDF文档,以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

论文需含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合成为一个文件。单个文件限制最大8M,如果超出8M大小(例如:教案、著作等),可以分成多个文件进行上传。

电子化文档不能模糊,图片印章必须能正常清晰浏览,文件内容需放正。

所有材料电子化后由申报人自行保存,网上系统申报开始后通过网上系统进行提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

(一)管理岗人员按教学科研型申报。

(二)关于任职年限及年龄问题

1.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2.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申报副教授的人员、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申报教授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方可正常申报,否则按破格申报。

(三)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从2019年起,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

(四)关于面试答辩问题

申报正高级职称及破格申报人员须由学校组织面试答辩。

(五)关于论文鉴定问题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称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由学校组织鉴定。

(六)加强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化建设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从2019年起,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评审职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审和电子证书管理,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

四、时间安排

12月5日至8日

申报职称人员将申报材料整理上报至各学院。

12月9日

各学院将申报材料统一送至综合楼1515室。

12月10日至16日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12月17日至19日

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在综合楼1515室,公示期为3天。

基层推评组推荐。各学院统一向学校人事处递交推荐人员名单。

论文鉴定。

学科评议组评议。

12月20日至25日

网上系统申报。

组织申报正高级职称及破格申报人员面试答辩。

12月27日

召开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其他

(一)管理岗、辅导员岗人员材料须按照所申报专业递交到相应学院进行申报。

(二)各有关单位及申报人切实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认真做好职称申报与推荐评审工作。职称申报工作中涉及的文件请登录“河南职称网”或人事处网站查看。

(三)评审所收取费用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相应收费标准(附件9)执行。其中:高级职称300元、中级职称150元。

(四)严肃评审纪律,杜绝弄虚作假。

纪委监督电话:3019669 人事处咨询电话:3011858

(五)以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附件:

1.《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

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

3.《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5.《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6.《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审核表

7.《职称评审教学工作量审核表

8.《职称评审科研业绩审核表

9.《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豫价费字〔1997〕180号)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