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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信阳学院2020年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4 阅读量:

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下称“通知”),结合我校职称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学历,符合相应申报资格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全省高校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我校2020年职称评审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执行。

三、职称申报

按照河南省职称评审改革精神,今年评审实行无纸化评审。

申报人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打开“快捷通道-职称评审”栏,点击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学校将为有效申报人建立职称申报系统账号,账号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最后一位若是“X”,须大写),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

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由人事处审核,业绩条件由教务处、科研处审核。

四、职称评审材料

(一)纸质材料

1.《评审简表》(附件3)及电子txt文件(命名格式:“申报专业+单位+姓名”)。

2.申报人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信息,待全部审核程序完毕后,再通过系统打印本人《评审表》,然后到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3.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历认证要求的另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4.《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式2份。

5.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及检索页。外文论文注明被SCI、EI收录的,要求提供专业检索机构检索收录证明。

6.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结项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科研项目”方面的申报材料,要求支撑材料完整,须附立项通知、结项证书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7.申报高校教师系列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实验人员系列需提交2份实验教案。

(二)电子材料

证件照、各类证书、论文论著、科研项目文件、科研奖励文件(证书)、专利文件(证书)。

(三)材料整理要求

1.纸质材料整理

纸质材料按照申报基本条件材料、评审材料两类用档案袋分装。档案袋封面附上与材料摆放顺序一致的目录,论文、著作、教案等可不装档案袋。所有整理好的档案袋与论文等采用有拉链的布袋统一封装。袋外标明“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申报职称级别”。

申报基本条件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顺序相同,分别用燕尾夹固定。

评审材料包括:《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论文(篇目须在目录部分划线标识,所在正文部分折页并夹放检索页)、著作、项目、奖励、教案等材料。

2.电子材料整理

申报人需将参评材料原件进行数码扫描或拍照后转换为清晰的PDF格式或JPEG格式图片,在兼顾清晰度情况下为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建议将每页原始图片的像素控制在1440乘以900左右,数量容量控制在100KB以内;对于内容页数超过10页的单个著作、研究报告类成果,可使用与纸质原件材料内容、版式一致的WORD、WPS等电子文本直接转换PDF文档,以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

论文、著作需含封面、目录、内容,合成为一个文件。单个文件限制最大8M,如果超出8M大小(例如:教案、著作等),可以分成多个文件进行上传。

电子化文档不能模糊,图片印章必须能正常清晰浏览,文件内容需放正。

所有材料电子化后由申报人自行保存,网上系统申报开始后通过网上系统进行提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对学术不端、师德失范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管理人员按教学科研型申报。

(三)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四)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称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由学校组织鉴定。

(五)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要求,从2020年起对在国家级知名网络媒体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相关系列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

六、时间安排

12月4日至8日:职称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整理上报至各学院。

各学院成立职称推评工作组,工作组对申报人员的评审条件、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向人事处上报推荐报告和推荐人员名单。

12月9日:各学院将推荐人员职称材料、推荐报告、推荐人员名单统一送至综合楼1515室。

12月10至15日:各学院推荐人员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职称信息。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人员职称材料和职称系统信息进行同步审核。

12月15日至17日:对审核通过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在综合楼1515室,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12月15日至18日:论文鉴定;学科评议组评议。

12月21日至25日:评委会专家投票。

12月25日至31日: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

(一)管理岗、辅导员岗人员的材料按专业方向递交到相应学院进行申报。

(二)各有关单位及申报人切实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认真做好职称申报与推荐评审工作。职称申报工作中涉及的文件请登录“河南职称网”或人事处网站查看。

(三)评审所收取费用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相应收费标准(附件5)执行。其中:高级职称300元、中级职称150元。

(四)严肃评审纪律,杜绝弄虚作假。

纪委监督电话:3019669 人事处咨询电话:3011858

(五)以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附件:

1.《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

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

3.《评审简表》A3样表

4.《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5.《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豫价费字〔1997〕180号)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