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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8 阅读量: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 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参加2021 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需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打印面试合格成绩表)。

(六)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

高等教育系列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网报时间为2021年6月8日-6月16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

(二)体检体检时间为6月15日早7:30分(空腹),定点医院信阳师范学院医院。体检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体检医院领取(体检表上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三)材料提交。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人事处,截止时间6月17日。需提交材料如下:

1.河南省2021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个人材料审核清单1份(附件2)。

2.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合格)。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本人确认签字)。

4.教师资格证书照片1张(用于证书制作,必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一致;冲印成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5.面试合格成绩表1份(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后打印)。

6.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7.与网上申报的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原件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原件。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9.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

10.人事隶属关系证明原件。

11. 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副教授以上职称证、师范专业证明材料、国培合格证书原件(由不同类别直接认定人员分别提供)。

12.教学情况审核表、教学任务书原件(实验员岗位提供)。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或在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准确上传原件扫描件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的个人材料要准确、清晰,每人一袋(《个人材料审核清单》用A4纸打印,张贴在档案袋封面,档案编号暂不写)。

2.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上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附件:

1.河南省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2.河南省2021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个人材料审核清单


人事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