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阅读量: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3〕50号)和信阳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在我校开展2024年度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专职科研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有同行业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

三、申报项目要求

(一)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名额。各学院按照条件和要求,认真筛选上报,每单位推荐1人。我校择优向信阳市人社局推荐,人社局组织全市评审向省人社厅推荐。

四、申报时间和办法

各学院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下列材料报至综合楼1502。

1.申请人师德师风证明纸质版材料1份(见附件3),需单位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申请人承诺书1份(见附件3),承诺此次申报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3.《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材料1式3份(A3纸张骑缝装订),《申请表》第一、二、三、四项均需本人填写,第五项“审核意见”中“同行专家意见”需由申报人自行联系同行业正高级专家对申报人的项目情况给出客观评价,并亲笔署名。“所在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加盖公章;《2024年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见附件2)。以上同步报送电子版。

4.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硕士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认证,申请表中填写的获奖证书等。上述复印件各3份,并附申请表后装订。

五、其他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要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发挥择优资助的导向作用,支持留学人员从事重点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发项目的科研和攻关,并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6-3011859

附件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附件2:《2024年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推荐汇总表》

附件3:《师德师风证明》 《承诺书》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