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高等学校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如院(系、所)、处(科)、重点教学科研基地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管理人员。
3.“河南省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等,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1个、“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1人、“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2人。
1.各单位可按评选条件自行申报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2.各单位可按评选条件各推荐1名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师)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为“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高等院校二级机构: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为“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三)河南省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为“河南省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6.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高等院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在本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推荐程序及要求
1.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2.各单位要按照推荐条件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严格履行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等程序产生候选人上报学校,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择优确定人选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再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进行网上数据的采集和材料的整理报送工作。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于6月13日下午下班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一)单位推荐报告1份(主要包括推荐人基本情况、优秀事迹、推荐程序、公示情况等)。
(二)《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务必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一式5份。
(三)近5年(即2018年以来),所填报的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1份,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优秀教师的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各类复印件参照按照目录装订,所有数据材料务必真实、保持一致,规范整理。
附件: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推荐对象汇总表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河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
5.申报材料目录清单格式-样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