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附件1),结合我校职称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学历,符合相应申报资格人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全省高校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我校2023年度职称评审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附件2)规定执行。
三、职称申报
申报人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 打开“快捷通道-职称评审”栏,点击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学校将为有效申报人建立职称申报系统账号,账号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最后一位若是“X”,须大写),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
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由人事处审核。申报人员的业绩条件由教务处、科研处负责审核。
四、职称评审材料
(一)纸质材料
1.《评审简表》(附件6)及电子txt文件(命名格式:“申报专业+单位+姓名”)。
2.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历认证要求的另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经审核后原件退回。
3.《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7)一式2份。
4.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及检索页原件及复印件。外文论文注明被SCI、EI、SSCI或A&HCI收录的,要求提供专业检索机构检索收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结项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科研项目”方面的申报材料,要求支撑材料完整,须附立项通知、结项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申报高校教师系列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实验人员系列需提交2份实验教案。
7.《信阳学院2023年度职称评审兼职班主任工作经历认定表》(附件8)1份。
(二)电子材料
证件照、各类证书论文论著、科研项目文件、科研奖励文件(证书)、专利文件(证书)。
(三)材料整理要求
1.纸质材料整理
纸质材料按照申报基本条件材料、评审材料两类用档案袋分装。档案袋封面附上与材料摆放顺序一致的目录,论文、著作、教案等可不装档案袋。所有整理好的档案袋与论文等采用有拉链的布袋统一封装。袋外标明“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申报职称级别”。
申报基本条件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顺序相同,分别用燕尾夹固定。
评审材料包括:《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信阳学院2023年度职称评审兼职班主任工作经历认定表》
论文(篇目须在目录部分划线标识,所在正文部分折页并夹放检索页)、著作、项目、奖励、教案等材料。
2.电子材料整理
申报人需将参评材料原件进行数码扫描或拍照后转换为清晰的PDF格式或JPEG格式图片,在兼顾清晰度情况下为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建议将每页原始图片的像素控制在1440乘以900左右,数量容量控制在100KB以内;对于内容页数超过10页的单个著作、研究报告类成果,可使用与纸质原件材料内容、版式一致的WORD、WPS等电子文本直接转换PDF文档,以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
论文、著作需含封面、目录、内容,合成为一个文件。单个文件限制最大8M,如果超出8M大小(例如:教案、著作等),可以分成多个文件进行上传。
电子化文档不能模糊,图片印章必须能正常清晰浏览,文件内容需放正。
所有材料电子化后由申报人自行保存,网上系统申报开始后通过网上系统进行提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辅导员岗、管理岗人员按教学科研型申报。
(二)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参评业绩在材料上传完成后,不再接受补充,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三)教科研业绩材料
1.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周刊、非学术刊物、论文集、书评等。论文不含未被SCI、EI、SSCI和A&HCI收录的电子期刊论文。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2.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须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材立项的文件。
3.科研项目须提供以下过程性材料:
(1)立项报告、项目计划书和立项证书等;
(2)中期检查和考核报告等;
(3)结项验收报告、结项成果、结项证书和鉴定证书等;
(4)项目参与变更书或变更表等;
(5)主持或参与本校科研项目,须由科研处在过程性材料上签字、盖章;参与其他单位科研项目,须由该单位科研部门在过程性材料上签字、盖章。
4.教学工程项目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文件和学校原始申报材料及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证明。
5.专利须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下发的专利,应提供专利请求书、说明书、专利证书和专利成果转化等证明材料。
六、时间安排
10月26日至11月5日:职称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整理上报至各院部。
各院部成立职称推评工作组,工作组对申报人员的评审条件、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向人事处上报推荐报告和推荐人员名单,推荐材料和名单在各院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1月8日:各院部将推荐人员申报职称材料、推荐报告、推荐人员名单统一送至综合楼1515室。
11月9日至23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人员职称材料。
11月24日至28日:对审核通过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在综合楼1515室,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11月29日至12月17日:高级职称论文鉴定;推荐人员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填报信息。
12月18日至20日:学科评议组评议;高级职称讲课答辩。召开学校职称评审会,评委会专家投票。
12月21日至27日: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
(一)管理岗、辅导员岗人员的材料按专业方向递交到相应院部进行申报。
(二)各有关单位及申报人切实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认真做好职称申报与推荐评审工作。
(三)评审所收取费用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相应收费标准(附件9)执行。其中:高级职称300元、中级职称150元。
(四)严肃评审纪律,杜绝弄虚作假。
纪委监督电话:3011715 人事处咨询电话:3011858
(五)以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人事处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
1.《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
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链接:https://ywzl.hrss.henan.gov.cn/sitegroup/root/html/ff808081718ef30a017195786d020300/87b58c651c87418ca0ccf97b8e2f4b97.html)
3.《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号)
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91号)
5.《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
6.《评审简表》A3样表
7.《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8.《信阳学院2023年度职称评审兼职班主任工作经历认定表》
9.《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豫价费字〔1997〕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