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校202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3日(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纪委和人事处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电话(邮箱):
纪 委:6811860(xyxyjw@126.com)李老师
人事处:3011859(hrrsb@163.com)张老师
附件:信阳学院2024年度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信阳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