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教育部《关于印发<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人事处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