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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信阳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4 阅读量:

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信阳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信人社办﹝2021﹞53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解读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进行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写《信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劳动合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历、学位人员,须分别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符合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以上材料均需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请提前准备好原件彩色电子扫描件。

二、个人网上填报请于1月20号前完成:网址由学校下发

三、各单位对照申报要求,对申请人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于2月14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人纸质材料及复印件一份送至人事处。

四、因学校寒假在即,请各单位及个人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附件:

1.中共信阳市委人才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信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的通知 (信人才【2021】3号)

2.《关于做好2021年信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