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4号)(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对象和名额
(一)推荐对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从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中推荐)。
(二)推荐数量:省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各单位根据符合推荐条件情况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55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近5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5年来,在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3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人根据要求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字体格式规范、A3纸张双面打印齐缝装订)、《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1份。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报告纸质版1份(A4纸张双面打印)。推荐报告内容须包括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以及材料真实性、推荐程序及推荐意见等。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院长和书记等)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党总支章。
(三)佐证材料1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附件4),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PDF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最高学位证、职称证、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佐证材料;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佐证材料。
2.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3.论文、论著。2018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学术期刊封面、目录及发表论文页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教育管理类文章复印件。
4.科研项目。2018年以来主持(参与)的教育管理研究项目立项、结项证明材料。
每位申报人的材料装订后用档案袋(档案袋正面注明“2023年度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字样,并写明推荐单位、申报人姓名)装好由本人交到人事处。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的纸质版材料于5月31日下午18:00前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同步报送。
(二)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对推荐材料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人选参选资格。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委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我校1名推荐人选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并组织推荐人员在“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进行线上材料申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011859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登记表
附件3: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4: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候选人支撑材料目录清单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