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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绩效考核及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5 阅读量:

各单位:

根据学校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拟对教职工2022-2023学年工作进行考核,同时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2022-2023学年绩效考核及优秀教师评选工作有序进行,成立信阳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高 云  褚金海  王北生

成员:熊健民  施昌海  王志华  王 强  高 雅  杨高伟  张永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考核推荐工作小组,由院长、书记(副书记)任组长,考核推荐工作小组应吸收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参加。

二、考核对象

工作满一学年的专业技术岗(含教辅岗)、辅导员岗、管理岗及工勤岗人员,特聘教授一并参加考核。(2022年10月以后入职且在校工作超过6个月的员工不参与比例测算,但依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不计等次)

三、考核结果的评定与使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各等级评定比例确定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含教辅岗)、辅导员、秘书及以下管理人员评定比例为:优秀30%,良好60%,合格及以下原则上10%(不设上限)。

(二)特聘教授单独考核,不纳入学院总体指标。评定比例优秀30%,良好、合格及以下不设比例限制。

(三)工勤岗优秀等级比例为20%。

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考核排名在后5%的人员进行谈话,制定帮扶方案;考核不合格者依据学校人事考核规定处理。

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考核奖、工资调整及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依据。特聘教授的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工资调整的依据。

四、考核要求

(一)考核以学院和部门为单位,人事处统筹组织协调。

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助理及以上人员由学校统一考核(需填写《信阳学院2022-2023学年考核鉴定表》(助理及以上人员用表),秘书及以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含教辅)人员、辅导员、工勤人员由各学院、各部门考核。职能部门秘书及以下人员,人数未达到5人的部门,原则上与相近部门组合分配指标。

(二)考核应按照《信阳学院秘书及以下级别管理人员学年考核办法(试行)》《信阳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学年考核办法(试行)》及各单位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细则需加入师德师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课程思政、疫情防控等考核内容)。

(三)师德师风实行一票否决。有关职称评审的相关要求在本次考核中继续执行。

(四)人事处分类计算各等次指标,学院统筹使用,在优秀指标的分配上要注意专业技术人员(含教辅人员)、辅导员、管理人员的比例均衡,并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

五、考核步骤

(一)被考核人员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填写《信阳学院2022-2023学年考核鉴定表》,并交到本单位指定联络人。

(二)各单位依据上述考核文件,将本单位不同系列人员按照学年工作状况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被考核人的等级。

(三)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务必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人,并将对应等级人员名单报送人事处。人事处协同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等部门进行审核汇总,提交学校研究确定。

六、校级优秀教师评选推荐

各教学单位在人事处核定的指标内推选优秀教师,并将单位推荐报告、优秀教师事迹材料等报送人事处。优秀教师的评选推荐比例为教学单位一线教师和辅导员总数的3%。优秀教师须从本学年考核优秀的人员中产生。

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忠诚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工作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工作业绩显著。

(二)专任教师要坚守教育教学一线,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任务,教学认真、治学严谨、重视课程育人,在教学成效、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突出,教学质量综合评估成绩名列前茅。

(三)辅导员要热爱学生工作,坚持以学生为本,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在组织指导学生专业竞赛、就业创业、社会实践和服务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四)本学年积极参与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并做出重要贡献。模范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五)有见义勇为、热心公益、扶危济困等师德表现事迹突出的教师,可以不占指标优先推荐评选。

七、其他相关要求

单位考核推荐工作小组在考核鉴定表上填写考核等次。二级学院人员考核鉴定表由院长、书记(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职能部门人员考核鉴定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各单位考核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考核细则等应提交人事处备案。各单位负责人在考核结果、优秀教师推荐名单上签字盖章后(二级学院院长、书记或副书记汇同签名),于6月25日前报送人事处。

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为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推荐工作,做到客观公正,保证考核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人事处 3011859

监督电话:纪 委  3011715

附件:

1.信阳学院2022-2023学年考核鉴定表(助理及以上填写)

2.信阳学院2022-2023学年考核鉴定表(专技人员、辅导员、秘书及以下人员填写)

3.信阳学院2022-2023学年考核鉴定表(特聘人员填写)

4.2022-2023学年优秀教师事迹材料(封面)

人事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