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专业实践与应用能力,按照《信阳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校人字〔2020〕6 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从事应用型专业教学工作的自有专任教师(含实验教师)。
二、认定条件
参照《信阳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校人字〔2020〕6 号)(附件1)。
三、材料提交
(一)《信阳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正反打印,一式2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最高学历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高校系列职称证、非高校系列职称证、行业特许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等;经企事业单位签章的工作简历、业务鉴定、评语成绩等证明材料;经企业确认的应用技术研究或实验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评定书;专利证书;担任实验实训课课时证明材料等,其它支撑和佐证材料。
(三)2021年已提交过材料的人员不用再重复提交。
(四)各单位于2022年3月20日前,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表、相关支撑材料、汇总表(附件3)报人事处。
四、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提供更多平台,不断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的培养与建设,原则上要求应用型专业“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需达到20%。
附件:
《信阳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
《信阳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信阳学院2022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
人事处
2022年3月9日